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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公告
標題 |
有關106年8月11日起實施之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按月繼續繳付退撫基金 |
發布日期 |
2017/9/23 |
發布單位 |
人事室 |
點閱次數 |
442 |
詳細內容 |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書函以,有關106年8月11日起實施之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按月繼續繳付退撫基金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6年9月7日台管業二字第1061336677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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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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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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